三清党发〔2020〕12 号 关于挂职干部胡烈飞同志免职的通知
2020.05.06来源:本站阅读:2202
三清党发〔2020〕12 号
关于挂职干部胡烈飞同志免职的通知
三清乡、枫林镇党委,各直属部门,驻山各单位,三清山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三清山兴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:
经党委研究,决定免去:
胡烈飞同志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三清乡党委委员、副乡长的职务。
中共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
2020年4月29日
抄 送:市委组织部 |
中共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|